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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举报须知
2024-12-27

信访举报须知

 

一、南澳农商银行信访受理范围

1.对本行执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决定、命令等工作的建议、意见;

2.对本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议、意见;

3.对本行工作人员及南澳农商行各级负责人的建议、意见或者对其职务行为的投诉;

4.属于本行职权范围但不属于诉讼、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;

5.对属于纪检部门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,由纪委办公室依规依纪依法接收、受理、办理和反馈。

6.依法属于本行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信访事项。

二、南澳农商银行信访受理流程

1.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,由主办部门按有关程序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;

2.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,不作为信访事项予以受理。收到信访事项(材料完备)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并告知信访人;

3.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匿名信访事项,区别情况,妥善处理,但不进行信访事项的告知、受理、答复等;

4.属于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的,由纪检部门按规定向检举人、控告人通报处理结果。

三、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 

四、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
五、信访举报方式

1.来信: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60号南澳农商银行三楼办公室收,515900

2.举报电话:0754-86801468

3.网络邮箱:nanaols_na@163.com

4.来访: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60号南澳农商银行三楼办公室

六、检举控告类

(一)检举控告受理范围。反映辖内党组织、党员和其他管辖对象违反党的纪律、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的规章制度等行为;违反廉洁从业、道德操守等规定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检举、控告;依照规定应由本行纪委受理其对所受党纪处分、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。

(二)检举控告受理流程。收到举报后进行登记,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核查处理,并反馈处理结果(实名);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将视情况妥善处理。

(三)检举控告方式。

1.来信: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60号南澳农商银行二楼纪委办公室收,515900

2.举报电话:0754-86801189

3.网络邮箱:nanaols_na@163.com

4.来访: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60号南澳农商银行二楼纪委办公室

 

广东南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2024年12月27日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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